近日香港娱乐圈传出艺人隐瞒结婚数年经历却高调宣布离婚的消息。新闻发布会上,当事人感叹艺人无隐私,而媒体却再次指出“艺人即‘伪人’”。这个粤语的谐音双关玩得很妙。今日看威廉斯的《文化与社会》,发现在英文/汉语的跨语境交流中,艺人的确就是“伪人”。
区分文化与自然的标准,是人为。浑然天成者为自然,人工修饰者为文化。而艺术,正是文化的一个部分。在古希腊时期,艺术被视为优于现实生活的"优越真实"(superior reality)。艺术家通过艺、术、技(art, skill, craft)表达出“想象的真理”(imaginative truth),从而帮助欣赏者认识真实世界。
威廉斯总结柏克反对民主之观点,将其立场表述为:“唯我一人的个体是邪恶的;一切人类美德皆社会所创,因此不是‘自然的’(natural),而是'人为的'(artificial):'艺术即人性'。”在翻译这句话时,译者彭淮栋加注说明:Art is man's nature, 或可译为“伪”或“制作”即人性。此art 承上句artificial而来,指“人为”。这也正可以回译“艺人是伪人”。
从认识论来说,谁能只说真话?从审美角度而言,艺术就是刻意营造的另一种“真实”。为什人人都可以虚伪,而艺人就不能做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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