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6日星期日

V516 几问(一)立法会补选关民主何事?

今日是香港立法会补选投票日,也是所谓的V516——5月16日选举日(V for Voting)。它被视为香港社会民主的标志事件。在香港回归前,中英双方已经就香港民主制度的建立达成共识,从而得出一国两制的基本框架。也就是说,民主是中国政府、特区政府、香港政党、香港民众共同追求的目标。这是所有讨论的大前提。

关于民主,有很多不同的定义,但它们都是建基于民主的普世价值(universal value) ——实现民有、民治、民享的政体 (the governance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


戴蒙(Diamond)在《改变人心的民主精神:每个公民都该知道的民主故事与智慧》一书中指出,对民主的定义有“深”或“浅”两种。最浅的定义,或者说是实现民主的“最低门槛”来自熊彼得(Schumpeter):“一个可以让人们作出政治决定的系统,在这个系统里,人们可以藉由争取选票来取得决定政策的力量”,也就是透过自由公平的定期选举,来取得权力。

在香港,实行民主的形式是立法会(legislative council)。它是香港民众表达意愿、行使权利以及制定法律的机构,它的权力是由香港市民所赋予的。
 
立法会与特区政府、终审法院构成立法、行政及司法的三权分立。立法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法律;审核及通过财政预算、税收和公共开支;以及监察政府的工作。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亦获授权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并有权弹劾行政长官。

立法会补选的焦点在于其赋权(empowerment)的方式并非普选(universal suffrage)。立法会的成员被称为立法会议员,共六十人。产生途径有两个:分区直接选举(30人);经功能团体选举(30人)。直接选举的议员,是在香港十八个行政区内由选民一人一票选举得出。而功能团体,或称功能组别,则是代表社会上某些职业而在特定公职选举中拥有投票权的类别。比如说从事卫生服务界、教育界、旅游界等组别中,具有投票权的并非该业界的一般雇员或从业者,而是其中的雇主。这种双轨制存在三个问题:第一,功能组别议员只为雇主发言,而忽视了雇员和从业者这一批弱势群体的权益;第二,功能组别选举容易被操纵;第三,功能组别议员对直选议员造成制衡。

问题的实质,就在于双轨制违反了民主的基础:每个公民权利的平等表达。某些利益群体得以获得更大的权力,从而造成政治和经济上的“马太效应”——贫者越贫,富者越富。

这种有选举之形,无平等之实的“民主制度”,被雷蒙称为“伪民主”。我认为,取消功能组别之后,通过真普选而产生立法会,才是真正的民主。


泛民派政党通过发动五区议员辞职而实现立法会补选,口号有两个:第一,取消功能组别;第二,实现真普选。其实这两个口号前为形式,后为目的,也就是说,通过取消功能组别的选举方法而实现全体立法会议员的普选,也就是由全港符合资格的选民一人一票选出可以代表民意的议员,从而使立法会可以真正地为全体市民服务。

这正是V516的用意所在。姑且不论所谓补选耗资一亿六千万公帑的总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每个香港市民付出少许的金钱,换来无价的民主,最值得不过。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V516能够有助于真普选的实现,固然值得庆贺,但这只是民主之路的开始。正如雷蒙所说,选举式民主,是实现自由、平等、透明、社会公义或其他自由的价值的助力,但不是保障。

要实现真正的民主,诸君仍需努力。

没有评论: